首先, 先讓大家看看 這個影片.
今天在 JBT 看到有一個准媽媽寫,
胎兒 6 個月了, 可以墮胎嗎 ?
而原因是,
因為男方只會吃喝玩樂, 不在乎他.
所以要洗掉.
我看到的時候, 氣到哭了.
不是我多管閑事,
而是我很不能諒解,
為什麼當初在跟男方發生關系的時候,
不會用保險套嗎 ?
不會服用避孕藥嗎 ?
現在還發明了 液體 避孕套 !
什麼方法都能用 !
為什麼要搞出一個生命的時候才說要 殺掉他 ?!
6個月, 已經是形成人型,
有心跳, 有呼吸, 有感覺了的...
他知道媽媽在想什麼, 做什麼了...
為什麼 ?
為什麼口口聲聲說不舍得孩子在生下來之後送人,
卻舍得把孩子殺掉 ?
我生氣是因為,
准媽媽居然會為了一個不負責任的男人, 而不要 baby,
也或許是因為,
我很喜歡小 baby,
我只是在想,
為什麼不給孩子活下來的機會 ?
可以生下來之後,
交給福利社,
又或許可以交給不孕夫婦領養啊...
又或許是因為,
他說他養不起孩子 !
我就在想,
17年前,
我媽媽懷了我,
把我生下來,
也是靠着自己一手一腳的努力把我養大 !
為什麼他卻說養不起 ?
為什麼我媽媽做到,
而那麼准媽媽做不到 ?
我真的很不明白,
為什麼明明知道他身邊的男人是個不學無術, 好吃懶做的男人,
當初要跟他發生關系 ?
難道就為了一時的 “沖動” ?
拜托~
當事人已經 25 歲了,
難道就不會想嗎 ?
已經是個成年人了,
為什麼就不會為自己, 為自己的肚子裏面的baby 負責任 ?
當事人說,
因為男的不想負責,
所以不想要孩子,
但是 !
baby是在你的肚子裏面,
妳就該為他負責 !
說得幼稚點,
你們在没有得到他的允許下, 把他帶到這個世界來,
你們現在又要在没得到他的允許下, 剥奪他活下去的權利嗎 ?
你們憑什麼 ?
現在這個世界的人,
到底怎麼了 ?